关于做好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5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报及往年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学术学科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切实发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申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可参照《2025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申报;申报人也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申报要求
1.市内外各高等院校、党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及各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均可申报。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不得申报本项目。课题负责人必须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任务,真正组织和指导课题按期完成,且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在已申请项目未完成结项前,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2.申请人应认真组织课题论证,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按要求如实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课题完成时限:研究报告类、论文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著作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向市社科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课题延期时限最多三年,到期仍不能结项的由市社科联进行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4.课题立项申请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院部签字盖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活页单独装订),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72698997@qq.com
(二)项目结项申报要求
1.本次结项受理:2020年-2024年立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其中,2020年-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如不能在本次完成结项,市社科联将进行撤项处理。2020年以前立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未完成的不再办理结项,并进行撤项处理。
2.项目结项要求:
(1)论文须公开发表,发表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如果是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为第一完成人。
(2)研究报告在上报或发表时必须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得到市领导、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
②被市、县重要文件吸收;
③转化为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
④被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
⑤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且公开出版。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
3.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须向市社科联提交结项汇总表1份,以下材料一式2份:
①《结项鉴定申请表》;
②《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③《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三)重要事项变更
立项课题如有课题组成员变更、课题需延期完成等情况,均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联审批备案。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619085054@qq.com
四、有关要求
各院部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把意识形态关,积极做好课题立项申报及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我集团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立项申报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617122
结项申报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311-66617121